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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5日杨绛先生才刚刚去世,就炸出了这样的微博。“九十年代杨绛写信向丁关根哭诉来整批评者”,这是真的吗?杨绛“一生最大的污点”都出来了,博主更是言之凿凿称“一个经历过文革苦难的人,用此种文革手段,终非君子所为”。
孰真孰假?25日当天我就发微博进行了澄清,然而微博毕竟字数受限,还是都写出来,正本清源吧。
1、跟丁关根告状的事,最早是徐晋如在《红朝士林见闻录》里夹带的私货。
博主周言想必是看过了徐晋如,可惜徐在里面夹带了私货,《见闻录》里原文如下:
“当九十年代末,予友李公洪巖、范公旭仑考证钱锺书留学英国,决不可能获副博士之苏联学位,又谓杨绛《钱锺书与〈围城〉》非信史,杨便致电丁关根同志哭诉,请将李、范书销禁。令遂行。而中书君身后,杨绛终不得不推翻昨日之我,承认钱所戴者为学士帽,而非苏联友好援助英联邦之副博士帽也。 ”
然而范旭仑李洪岩的书籍销禁,这原是一桩著作权纠纷的旧案。
1995年范旭仑等在钱钟书85岁诞辰时,合作编辑了纪念文集《记钱钟书先生》。这是一本很有学术价值的书,又是献给抱病的钱钟书,本是一桩美事。却在1997年5月31日,被钱钟书、杨绛两人一齐致信给国家版权局,称:“大连出版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于1995年11月擅自将我们的私人诗函、墨迹、照片等,连同其他记载失实的报道,编成《记钱钟书先生》一书”是对他们著作权、肖像权的严重侵害,请求国家版权局予以保护。
徐晋如是范旭仑李洪岩的朋友,也写文称赞过他们的研究,当然多少有些打抱不平。然而被他曲意一渲染,事情变成了中宣部部长丁关根插手来行政干涉;而且时间点往后移了不少(李范的书是95年出的),故意不提钱钟书本人在1997年也参与了告侵权的事实。
实际上正是钱钟书本人,和杨绛联合到国家出版局告范旭仑李洪岩侵权。钱钟书98年底才去世,钱瑗也是97年才去世的。可以说九十年代绝大部分时间杨绛的家庭还是圆满的,微博上不熟悉的人,还以为杨绛九十年代到处闹腾,是看不过有人讲自己去世的老公坏话,又或者受了钱瑗去世的影响心理打击太大。钱钟书当时明明还活着呢。
2、 批评钱钟书的人在九十年代多了的去,并没有人仅仅因此就被施压写检讨丢饭碗。
范旭仑李洪岩是因为未经许可使用了大量的资料,涉及侵权,才被钱钟书杨绛一起告到国家出版局的。特意找个 2000年11月的报道 ,前因后果,已经梳理得十分清楚,彼时两个人没什么好忌讳的了吧,怎么想就怎么说。两人正是因为对钱钟书夫妻一贯的尊敬,马上表示了道歉。至于这其中的事实和牵扯,我不做评论,只是一件美事最后变成这样,多少有些惋惜。
官司事件后,即使杨绛和范旭仑、李洪岩有了摩擦,范仍然在大连图书馆工作得好好的,之后也一直做钱钟书研究,李洪岩 一直在社科院近史所工作,哪有什么上级施压检讨丢饭碗的事情。范旭仑作为铁杆钱粉的研究水平,恐怕还轮不到有些人来说三道四——九十年代末我就是《万象》范旭仑的读者了好吗。
放一张《管锥编》截图,是钱钟书本人对范旭仑水平的肯定:
即使吃了官司,两个人仍然在2000年出版了《为钱钟书声辩》。放出其中的截图,让你们看看批评钱钟书的人在当时有多少——这些批评者,并没有人因此受到行政施压而丢掉了饭碗。杨绛要找丁关根哭诉的话,可能电话得打爆。
批评钱钟书有什么稀罕的。好好的学术争论和正常的批评,有何不可?有些人要脑补上升成政治问题,还非要编排讲杨绛”文革手段“,是既不了解钱钟书夫妻作为知识分子的傲气和度量,也不理解九十年代的思想文化界的碰撞和激荡。
3、添油加醋把一桩寻常笔墨官司,变成了杨绛人生“最大污点”,也是够了。
这是1997年12月17日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刊登的致歉声明(不管几年后的采访里范李两人是否承认,这件官司已经被定性成著作权纠纷了):
“本社于1996年11月出版的《钱钟书评论》(卷一)一书,编者李洪岩,范旭仑。该书未征得钱钟书先生许可使用了他的信函、手迹等,其中未发表作品31件;编者未经钱钟书先生许可,对钱钟书的《围城》进行注释,侵犯了钱钟书先生的著作权。为此,我社除已对《钱钟书评论》(卷一)一书封存销毁,停止发行外,特向钱钟书先生公开道歉,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。”
老实说杨绛没少打笔墨官司,她本身的性格里有硬气尖锐的部分。然而有这本事直接找中宣部部长丁关根,通过行政施压让人作检讨丢饭碗,恐怕还不至于。即使以常识判断,九十年代的事业单位,想开除人哪有那么简单。有人选在这个关口发这种微博编排死者,看似不流俗,实则鸡贼,毕竟不是厚道人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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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后续更新】27日上午11点左右,徐晋如在微博公开澄清并道歉(信息置顶在首页)。
25日周言率先发出杨绛去世消息,各方转播吸引眼球后,再发出这个“最大污点”的信息并有各种大V附和,广为扩散,当天我就发了微博辟谣(周言该微博热门转发的靠前位置)。然而字数限制,仍有人存疑,于是26日写了这篇,顺便同步到知乎和豆瓣。到27日徐晋如发布道歉,谣言终结,这篇辟谣小文章,至此已水落石出。
我也不是杨绛/钱钟书或任何一位的粉/黑,有一分材料讲一分话而已,也不爱争,请各位尽量对事不对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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